[待產假] 中小企反對侍產假

(綜合報道)(星島日報報道)政府擬就男士三天侍產假立法,多個工會及政黨支持盡快立法推行,更建議與公務員五天全薪侍產假看齊,但飲食業、商界議員及中小企強烈反對,有議員質疑立法「魔鬼在細節」,如僱員以泰文出世紙申請假期,僱主難證真偽,有議員又指如僱員放侍產假並非往外地陪妻,有濫用之嫌。

  工會支持與公僕看齊

  立法會《二○一四年僱傭(修訂)條例草案》委員會昨開會,三大工會及多個政黨贊成盡快立法,但批評男士侍產假僅三天及獲支薪五分四太少,應與公務員五天假看齊。工黨林祖明稱,侍產假為僱主帶來每年額外薪酬開支只一億四千萬元,佔總勞動薪酬僅百分之零點零四。

  香港IT人協會主席彭兆威亦指,一般丈夫陪妻子產子須三天,若產婦有抑鬱症或嬰兒有病,應提高至五天假及獲全薪才合理。

  多名飲食業界僱主群起反對立法,指侍產假令人手短缺更趨嚴峻,雪上加霜。港九粉麵製造業總商會永遠會長馮秉孝斥侍產假如緊箍咒,因最低工資已令很多師傅轉行,青黃不接,再推侍產假只逼粉麵業進入死胡同。

  自由黨飲食界議員張宇人更質疑如男僱員提供泰文出世紙,僱主難證真偽,認為應只接受父親姓名與香港中文姓名相同的境外出世紙,又擔心有變性人由女變男成為父親取假,諷刺政府「西瓜靠大邊」,發現多人喜歡侍產假就「嗱嗱林」立法,反引發更多勞資爭拗;同黨的紡織及製方界鍾國斌質疑,如男僱員放侍產假卻沒到境外探望妻兒,已違政策原意。

  勞工處助理處長許柏坤指,不論任何性別,男僱員在嬰兒出世紙上屬合法父親便可。針對境外出世,男僱員須提供子女在海外出世紙,否則須有當地其他可作親子的證明,他承認沒看過全世界出世紙寫法,如有爭議,勞工處可提供調解甚至交法庭仲裁,勞工處一年後會檢討。記者 張一華

  港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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